鸡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免职名单
(2022年8月17日鸡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李长有同志为鸡西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欧阳鑫兰同志为鸡西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二、决定任命:
徐正非同志为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安 军同志为鸡西市教育局局长;
薛允民同志为鸡西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英文同志为鸡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邓 驰同志为鸡西市公安局局长;
任 峰同志为鸡西市民政局局长;
徐春波同志为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 醒同志为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蔡明石同志为鸡西市水务局局长;
王虹杰同志为鸡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赵永维同志为鸡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殷洪亮同志为鸡西市审计局局长;
梁东红同志为鸡西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田晨光同志为鸡西市统计局局长;
孙 新同志为鸡西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会芝同志为鸡西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杨 宇同志为鸡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孙勇利同志为鸡西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徐春雷同志为鸡西市粮食局局长;
高清珠同志为鸡西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局长。
三、任命:
季学平同志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思凯同志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洪 明同志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成 皎同志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 琳同志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杨宗远同志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晓琳同志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莹同志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 越同志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茜同志为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 伟同志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于广江同志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季学平同志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 颖同志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荣杰同志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大力同志的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任命:
顾竟诺同志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 行同志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延梁同志为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秀琴同志的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沙丽晶同志的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 丽同志的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责任编辑:董雪婷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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