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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被同学刺死案”6月28日将再次庭审 受害者父亲称刀主人有帮助犯嫌疑 发布时间:2023-06-03 21:45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讯(记者 曲立伟)2022年11月10日20时左右,重庆工贸技师学院学生薛某与美发班同班同学小龚在学校的教学楼实训室练习时,因洗头发事宜双方发生争执。当晚21时20分许,薛某在宿舍内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红色塑料刀柄水果刀主动挑衅,随后向小龚进行捅刺,捅刺小龚的胸部一刀,致小龚心脏破裂、大失血死亡。遇害时,小龚年仅15岁。2023年6月2日10时30分,该案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小龚的生活照

  6月3日下午,被害者父亲龚先生接受黑龙江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进行的民事庭审因被告母亲缺席,导致庭审最终无实质结果,薛某父亲则在庭上始终表示“没钱进行赔偿”“一分钱也没有”。

民事庭审传票

  “此前,我们的律师已经按照法律要求提出了需要赔偿的明细,这些明细在对方眼里就是一张白纸。从去年案件发生起到今天为止,一直是这样(的态度),他们这个态度令我们受害者家属非常痛心和不满意。”龚先生表示,虽然受害者家属方在法庭上提出了民事赔偿诉求,但如果薛某被判处无期徒刑,他和其他受害者家属愿意放弃民事赔偿款。

  目前,龚先生已于律师处得知6月28日将进行再一次民事庭审的消息。“首先我们希望对方两个监护人能够到场,如果他的母亲还是不到场,我们希望按照法律执行,作为缺席处理。”龚先生说,“我的儿子已经不在了,他是我们的独子,我和他妈妈老无所依。我希望法律能够对行凶者进行严惩。”

  此外,龚先生向记者表示,案发时刀主人何某某对借刀目的知情,有帮助犯嫌疑,律师已就此提出法律意见书。“薛某找何某某借刀的时候说了,这个刀我要拿去捅人,但是何某某依然把刀借给了薛某,把我孩子给捅死了。”关于这一情况,龚先生称,薛某和何某某二人的笔录中都有提及,同时,在5月12日第一次庭审现场,薛某在自述中也有提到。

案发后,何某某与他人的聊天记录

龚先生律师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法律意见书的部分内容

  “借刀的过程说得很清楚,有案发之日的笔录记载,也有5月12日的庭审录音和录像记录。我和我的律师认为,她至少应该作为(帮助犯)嫌疑人进行询问,至于具不具备帮助犯的罪名,由检察机关和法院来裁定。 ”龚先生说。

责任编辑:张宇

审核:董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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