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拟将三十六家零售药店
纳入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
服务协议管理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黑医保规〔2022〕1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黑医保规〔2022〕3号)有关规定,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受理并初审了新的一批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材料,经组织实地勘察认定,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会议研究决定,拟将36家零售药店纳入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9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应以书面形式向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稽查科反映,联系电话2419128。
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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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新增定点零售药店
认定结果公示表
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拟将五家医疗机构
纳入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黑医保规〔2022〕1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黑医保规〔2022〕3号)有关规定,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受理并初审了新的一批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材料,经组织实地勘察认定,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会议研究决定,拟将5家医疗机构纳入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0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应以书面形式向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稽查科反映,联系电话2419128。
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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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
认定结果公示表
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拟将四家定点零售药店
纳入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黑医保规〔2022〕1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黑医保规〔2022〕3号)有关规定,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受理并初审了新一批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材料,经组织实地勘察认定,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会议研究决定,拟将4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9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稽查科反映,联系电话2419128。
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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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新增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
认定结果公示表
责任编辑:张佳丽
审核: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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