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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大风天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 09:29 来源:林口县融媒体中心

  春夏交替,我县大风天气逐淅增多,为进一步加强大风天防火工作,坚决遏制大风天火灾事故的发生,就大风天火灾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坚决落实大风天禁火限电命令。各地要严格落实《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和《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时刻提高警惕,凡是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各镇政府要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以柴、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经营用火,禁止烧荒、电气焊等一切和野外动火明火作业,停止对三类输配电线路供电,严格落实大风天火灾防控责任。各镇政府要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巩固深化农村“七户联防”、建立村民防火公约每日联防组要有人员看护宣传、检査。凡五级和五級以上大风天,镇政府要立即拉响禁火警报、升挂禁火旗。公安派出所、居(村)民委员会、相关管理单位要全员出动,对属地内居民住宅、村屯以及“九小”单位大风天禁火限电情况,包片包户地开展检查,发现违章用火用电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认真落实大风天消防管理各项规定。各镇政府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会议及文件要求,对易发生连营火灾的城镇居民户区、村屯、“九小”单位、木材和粮食加工储存等单位或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要确保柴草、饲草垛村外存放区城应当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与村民住宅区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加强火灾防控巡逻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柴草堆垛与村屯相邻处,严防小火进村酿成大灾,并在建筑之间保持规定的防火间距或采取其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对于木材、粮食、秸秆等可燃材料的加工、存储企业,要加强机动车辆明火使用点等危险部位的理和检查,配齐配足灭火工具和器材。对于农村地区、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要检查电气线路、烟囱等用火用电部位,防止因线路短路、烟囱飞火或滋火等原因造成大风天火灾。要落实对老、弱、病、残、幼等消防弱势人员的看护措施,防止发生亡人火灾。

  切实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微信、电视、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气象部门的火险趋势预报,适时调整宣传重点,重点宣传防灭火知识、自救逃生常识和大风天禁火规定。要加强林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消防宣传,建立永久式消防宣传广告牌,利用张贴标语、发放传单等形式宣传大风天禁火规定。在大风天来临之际,要采用电视滚动字暮广播提示、居民区悬挂禁火旗等方式,进行消防警示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参与大风天火灾防范工作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道德意识。

  林口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张佳丽

审核: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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