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黑龙江网6月11日讯(记者 韩俏)今日,黑龙江省民政厅举行《黑龙江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黑龙江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连波作主旨发布,介绍《若干措施》的相关情况。
《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
老年人能有好的养老服务,是老百姓朴实的愿望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党和政府的深情牵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加强养老服务作出系统性制度设计。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将发展养老服务作为建设幸福龙江、推进民生振兴的重点工作,纳入构建“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领域推进,成立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班专抓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体系化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难题、制度化回应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系统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发展,黑龙江省制定出台《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已于4月发布。围绕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建设具有龙江特色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一揽子政策举措,是系统推动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及鲜明特点
《若干措施》共7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围绕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根本目标,分2027年、2029年、2035年三个阶段明确了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工作方向。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是主要任务,从加快补齐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短板,提升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照护能力,强化政府市场社会促进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提升医养结合、农村养老、综合监管三个方面质效,强化有力有效的养老服务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系列改革举措。第七部分是组织实施。从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统筹协调等方面,对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实施提出明确要求。
《若干措施》的特点
突出对标对表。《若干措施》全面对标对表中央《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确定的4部分17项核心任务,进一步聚焦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重点和关键,形成6方面20项贯彻落实措施,细化为70项具体任务分工台账。
聚焦解决刚需。把失能照护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若干措施》开宗明义提出要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都突出对失能照护的优先发展,包括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加强社区托养服务和机构失能失智照护专区建设等。
强化重点举措。《若干措施》紧紧围绕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幸福养老服务体系的要求,紧密结合省情实际,就需要着力推动的重点任务、着力补齐的短板弱项,包括如何构建服务网络并强化社区养老服务,如何强化兜底保障和满足不同老年群体的多元化需求,如何探索农村养老、产业协同、社会参与、人才队伍建设有效路径等,提出了操作性措施、阶段性目标,探索具有龙江特色的幸福养老服务模式。
加强制度支撑。《若干措施》把完善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相关政策作为主线贯穿全文,明确急需完善的小切口政策措施,目前正在加紧制定出台,为各地有力有序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提供遵循。
《若干措施》的重点任务和创新举措
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是加快建设符合龙江省情的关键改革举措,有利于推动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加强县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促进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在健全三级服务网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能力提升、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布局扩面“三项工程”,强调要以省级统一建设、分级使用的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为信息化支撑,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统筹推动县域养老服务资源高效利用;依托乡镇(街道)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优质民办养老机构或其他可以转型发展养老服务的机构设施等,改扩建为家门口的区域性幸福养老服务中心,承担专业照护、供需对接、服务转介、区域协调功能;采取“家门口的区域性幸福养老服务中心+家门口的幸福养老服务驿站”等方式,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和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让老年人能就近就便享受到有质量的养老服务。
居家、社区、机构是目前三种主要的养老方式,《若干措施》以推动三类服务形态协调贯通为重点,提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三大提升行动”,强调要巩固家庭养老基础作用,发展智慧型家庭养老床位等“类机构”照护模式,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养老机构床位、家庭病床、医疗床位、安宁疗护床位“五床”联动模式,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连续、稳定、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和转介服务;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大力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服务”等有效模式,增强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能力,就近就便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优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实施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通过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等多种模式运营,实现全体老年人都能按需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针对制约黑龙江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薄弱环节,《若干措施》提出提升医养结合、农村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三个方面质效。为打通医、康、养结合的堵点与障碍,《若干措施》突出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在政策体系、服务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强调要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推动社区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布局、毗邻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互补、服务衔接。针对农村地区老龄化程度高、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市场服务力量缺失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要大力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管理,有偿聚合村医、“村官”“村哥(嫂)”等身边人力资源,做好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应急救援服务。针对养老服务监管协同机制不健全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养老服务机构、有关管理部门及地方责任,推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提升养老服务监管能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农村地区特别是边境地区人口居住分散,加之气候寒冷,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王连波说,下一步,黑龙江省民政厅将发挥好牵头作用,凝聚好各方面工作合力,积极推进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有情社会良性互动,形成事业带动产业、产业支撑事业的良性发展机制,确保如期建成符合黑龙江省发展实际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为广大老年人提供预期更加稳定、服务更加多元、质量更有保证的养老服务,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责任编辑: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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