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幼师出租屋遇害案已进入最高法死刑复核程序 家属推进见义勇为认定

发布时间: 2025-08-22 18:20  来源:黑龙江网

  8月21日,维度新闻记者从“山东女幼师出租屋遇害案”被害人刘某怡父亲处获悉,案件已进入最高法死刑复核程序。同时,家属正积极为女儿刘某怡申请认定见义勇为,期望相关各方能够提供支持。

  维度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12月11日晚,山东青岛,李某勇(男)因对同学李某菲(女)心生报复,携带单刃刀闯入李某菲的出租屋,持刀将其捅刺致死。李某菲同事刘某怡在目睹李某勇行凶后,大声呼救并试图制止李某勇,最终也惨遭杀害。李某勇作案后,原计划前往胶州杀害堂哥李某辉,途中被警方成功抓获。

  2024年10月9日,该案一审在青岛市平度看守所法庭开庭审理,同月宣判,被告人李某勇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某勇当庭提出上诉。2025年2月19日,案件二审在平度市看守所开庭,未当庭宣判。3月26日,家属接到通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原判。目前,案件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

  刘某怡的家属表示,女儿勇敢地呼救并试图阻止凶手,他们希望能够为女儿认定见义勇为。

  刘某怡的父亲称,这不仅是对女儿价值的认可,更是对家属莫大的安慰。他希望另一受害者李某菲的家属、第三位室友崔某以及凶手堂哥李某辉,能够出面,协助推进见义勇为的认定。

  关于刘某怡见义勇为认定的可行性,李彩娥律师解释,基于刘某怡的喊叫行为,让屋内第三位室友有机会锁门自保并打电话报案,让警方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案情,迅速采取下一步的措施,在凶手前往其堂兄处报复行凶的路上将其截获。在这种事实行为以及客观达成正向结果的情况下,是有机会认定见义勇为的。

  但案件仍存在一大争议点,刘某怡在整个过程中的喊叫行为究竟是出于本能害怕的应激反应,还是明确具有见义勇为的意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见义勇为是指非因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合法行为。李彩娥律师表示,刘某怡在室友遭遇危险时大声呼救并试图劝阻凶手,符合见义勇为的部分特征。但要最终认定,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包括刘某怡当时的主观想法以及现场的具体情况等。(李达森 记者 王可欣 实习记者 杨阳斯羽)

责任编辑:张宇

审  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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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曲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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