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延期开庭审理 被告当庭拒绝辩护律师辩护

发布时间: 2025-11-21 11:07  来源:黑龙江网

  11月20日,“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近10小时庭审后,当晚成都中院发布公告称该案延期审理。

  公告如下:2025年11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提请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梁某滢的刑事责任,被害人王某雅亲属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庭审中,被告人梁某滢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合议庭决定休庭,本案延期审理。

  对此,被害人王某雅的母亲王女士难掩愤慨,她表示被告梁某滢在庭审中的态度极为嚣张,全程毫无悔罪之意。“她就是故意为之,人很精明,思维也十分清晰。”针对梁某滢当庭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举动,王女士也坚定表达了自己的立场:“无论过程多么艰难,我都绝不会放弃为女儿讨回公道。”同时,她还向成都中院的法官及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谢意:“正是在他们的帮助与支持下,我才能一路坚持下来,我始终相信法律会还我女儿一个公正的结果。”

  “本次庭审交锋异常激烈,尤其在质证环节。在高强度的庭审博弈中,被告当庭作出了解除其辩护人的决定。”原告代理律师臧梵清说,至于后续相关细节,他将与被害人母亲王女士保持持续沟通、及时同步。(李达森 记者 贾博 王可欣)

责任编辑:张泽国

审  核:董雪婷

统  筹:张宇

监  制:曲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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