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入室抢婴贩卖案”二审今日开庭 “目前已掌握新证据 如果采纳将加重判罚”

发布时间: 2025-12-05 18:35  来源:黑龙江网

  12月5日上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开庭。12月4日,维度新闻采访了姜甲儒一家,姜甲儒表示:“我们现在不是可怜弱小的一方,我们现在将以强者的姿态看着他们被审判。

 

  此前维度新闻报道,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三人从袁某贵处获悉姜家仅有老人在家,携带断线钳、撬棍等作案工具,翻墙入院破锁,抢走了8个月大的婴儿姜甲儒,后转手卖掉。17年之后,在警方的努力下,姜甲儒在2024年与家人相认,多名涉案嫌疑人也相继被抓获归案。

 

 

姜甲儒和其母亲

 

  9月19日,“山东入室抢婴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吕某东、王某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袁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乙、乔某某(被害人姜某甲的父母)诉讼请求人民币20万元。

 

  姜甲儒在一审结束采访时告诉记者,被告人曾某孩在法庭上辱骂姜甲儒一家及代理律师,甚至还辱骂法官,同时曾某孩还骂另外三名被告人,称把罪都赖到他身上。在姜甲儒一家人眼中,“我觉得他不是对判决生气,而是一种害怕,他在破防,他无能为力不知道怎么表达情绪,只有通过辱骂这种低级的手段来表达”。

 

  12月4日,姜甲儒在采访中也提及此事,“目前我们是胜利的一方,我们不再说受了什么样的苦,因为我们不是弱小可怜的一方,我们现在要以胜利者的身份再次面对他们。正如我此前对他们四个人贩子说的,‘你们想不到18年前8个月被拐卖的我,能站在法庭上看着你们被审判’。”

 

  此外,姜甲儒母亲告诉记者,“目前我们还掌握了部分此前未披露的被告人犯罪新证据,同时找到了与本案有相似遭遇的其他被害人,目前已收集到极有可能推动案件并案处理的关键性证据材料。若相关证据链被司法机关采纳,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及其同伙的最低量刑标准将为死刑立即执行。”

 

  李达森 记者 贾博

责任编辑:张宇

审  核:刘海龙

统  筹:张宇

监  制:曲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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