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小区遇害案行政诉讼二审未当庭宣判 工亡认定争议持续

发布时间: 2025-12-06 08:13  来源:黑龙江网

  2021年11月30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王某平在自家小区被精神病人王某刚袭击身亡。12月5日,该案相关行政诉讼二审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害者妻子敖女士向维度新闻透露,此次庭审未当庭宣判。

  该案刑事判决书显示:案发当日,被告人王某刚窜至武汉市武昌区武车路某小区四处游荡、逗留。14时许,王某刚在该小区13栋旁的配电房附近的绿化带逗留,当听到被害人王某平使用遥控器打开自己的轿车车门的声音时,王某刚手持木棍袭击王某平头部,致使王某平因被条形钝性物体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经鉴定,王某刚作案时处于偏执型分裂症(发病期),为限制(部分)刑事责任能力。2023年8月7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除刑事案件外,受害者家属还提起了民事诉讼,被告包括王某刚、湖北大学、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及郑州市救助管理站四方。敖女士介绍,该案民事诉讼二审已宣判,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25)鄂0106民初4879号民事判决,将案件发回武昌区人民法院重审。

受害者妻子 敖女士

  而此次行政诉讼二审中的焦点则是工(伤)亡认定。敖女士认为,丈夫当时外出接种疫苗途中遭受意外暴力,应属于“工作原因”范畴;且死亡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亡)认定的条件。

  庭审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方面就“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认定提出驳斥。敖女士表示,校方称当日未发布打疫苗通知,王某平接种疫苗系公民自主自愿行为,不属于工作原因;同时强调,当天王某平课表上没有课,案发时不属于工作时间。

  对此,敖女士并不认同。她指出,丈夫是为了顺利开展线下教学响应号召接种疫苗。“高校教师的工作不仅限于课堂授课,指导学生、参与院系工作等都是核心职责,案发时他正在为学生修改论文,完全处于工作状态。”敖女士坚持认为丈夫应被认定为工(伤)亡。

  该案未当庭宣判。(李达森 记者 王可欣 王林曦)

责任编辑:杨卉松

审  核:刘海龙

统  筹:张宇

监  制:曲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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