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未来!2025年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前沿技术专项项目申报启动

发布时间: 2025-12-09 17:14  来源:龙头新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实践地的意见》和《黑龙江省未来产业孵化加速计划(2024-2027年)》,推动新兴产业的高端化升级和前沿技术的产业化落地,12月7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联合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前沿技术专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2025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前沿技术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2025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前沿技术专项项目围绕未来信息、未来制造、未来健康、未来材料等前沿技术方向,发布12项指南,加速推动前沿技术布局,开展重大科学问题、关键共性技术与新产品研发攻关,实现原创性、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突破,加速创新成果转化、迭代和场景应用,引领全省新兴和未来产业发展。

  据介绍,本批次专项支持项目均为重大项目,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组织遴选。由政府发布榜单(指南),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省内各类创新主体竞争揭榜。单个项目省拨资金概算最高达1500万元。

  根据《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良好、管理规范、在黑龙江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业牵头申报的有关条件按照《企业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资质条件界定》执行。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配套资金原则上不低于申请省拨资金的1.5倍(哈工大先研院孵化成立的初创企业配套资金不低于省拨资金的0.5倍);企业参与的项目,其配套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所分配省拨资金的1.5倍。鼓励企业围绕攻关目标整合各类创新资源要素,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与省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由1家单位牵头申报,合作单位不超过6家。各成员单位应约定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归属及权益分配,签订联合申报协议。牵头和参与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单位均应在本单位财务系统中独立核算研发费用。

  项目申报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符合年龄要求又确需申报的(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应由申报单位出具允许其申报且能保证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书。项目申报人(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本地人才同等待遇。受聘于我省科研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等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我省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通知》特别提出,鼓励青年人才参与项目,担当骨干。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研人员在研究团队中担任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设置一定比例青年科学家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须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项目申报人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111.41.51.120:8180/pmshlj)进行申报。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到省科技厅。企业申报项目由市级科技部门推荐;省属高校申报项目由省教育厅推荐,省属科研机构由省直行业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推荐。部属高校、中直科研院所实行项目直报。申报系统已于2025年12月7日开放填报,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10时,推荐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14日10时。

  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便于科研人员集中精力开展项目研发工作,《通知》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可按需设置科研助理岗位,选聘科研助理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科研助理相关经费支出,可按规定在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科目及结余资金中支出。

责任编辑:张泽国

审  核:董雪婷

统  筹: 张宇

监  制: 曲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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