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23 17:47 来源:黑龙江网
12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妻儿3人遭发小杀害”一案,并当庭宣判:以抢劫罪判处崔路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相关经济损失。
据郑州中院审理查明:2025年7月2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崔路路潜入朋友梁某朋家中行窃,翻找财物时惊醒梁某朋之妻被害人马某某及其未成年子女梁某、梁某某,为制止被害人反抗、呼救,崔路路采用刀砍、捅刺、挎包带勒颈等方式致三被害人当场死亡,并劫走马某某佩戴的黄金手镯、项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路路入户盗窃,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三被害人死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被告人崔路路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判处死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结束后,被害人家属梁先生明确表示:“他就是为了黄金去的。”据其提供的起诉书内容显示,崔路路事先知晓梁先生曾购买黄金豆,且清楚被害人马某某随身佩戴黄金首饰的情况。为窃取上述财物,崔路路于2025年7月中旬暗中偷配了梁先生租住处的钥匙。案发当日,他利用事先配好的钥匙潜入被害人家中,翻找财物时惊醒马某某,最终实施了残忍的杀人劫财行为,并对现场进行了清理。
“他当庭翻供了。”梁先生回忆庭审细节时称,崔路路在庭审全程态度冷静、眼神空洞,毫无悔罪之意。“他辩称是去我家小区偷电动车,想让我媳妇帮忙抬车,到三楼时发现家门开着,进屋后看到娘仨已经在床上死亡,还辩称人不是他杀的,只承认清理过现场,拒绝认罪。”不过,在法院当庭宣判后,崔路路明确表示不上诉。
12月23日正是被害人马某某的生日。梁先生表示,宣判结束后会立刻赶回老家,到妻儿坟前祭奠,将一审判决结果告知亡妻和孩子,告慰三人的在天之灵。此外,梁先生还提出,崔路路的妻子和母亲可能涉嫌包庇罪,后续将依法追究二人相关责任。(记者 王可欣 实习记者 赵铭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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