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2-10 13:41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9日获悉,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全面总结前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成效,进一步强化中央指导,加强跨省域统筹。2026-2028年,中央财政将安排补助资金,支持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县(市、区、旗),开展相应主题的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打造一系列优秀的国家级文化名片,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根植于农耕文明的中华文明生生不息。
优化顶层设计。2026-202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分年度确定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主题,对风貌接近、文化同源、习俗相似的传统村落片区进行统一规划,跨省域打造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两部门将推动加强省际联动,统筹整合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文物保护等资源,引导不同省份聚焦相同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有序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
加强省级统筹。根据通知,省级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围绕国家层面确定的建设主题,分年度选择适合本省份实际的1-2个主题,推荐符合条件的县申报承担相应主题建设任务,每个县申报1个主题。“十四五”期间获得过中央财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补助资金支持的县不再予以支持。
压实县级责任。通知明确,2026-2028年,分三批支持若干县,每批县的建设期为两年。县级人民政府须按照专家评审通过的工作方案开展具体工作,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文化要素特征、村民生产生活需求等优化项目选择,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加强机制建设和经验探索,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建立以村民为主体的保护机制,增强传统村落内生发展动力。
支持标准方面,中央财政对入选县给予定额补助,每个县的补助标准为5000万元,资金分两年下达。支持内容方面,中央财政资金可用于支持保护修缮公共传统建筑,传承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培育传统建筑工匠;挖掘和传承当地特色文化、乡风民俗、祖传家训、民间艺术等历史文化资源,编写村史村志;开展数字化保护;实施风貌整治,优化传统村落公共环境;完善与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如水、电、路、气、垃圾、污水、消防、防灾减灾等设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等。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栽盆景、搭风景”等形象工程,坚持不搞大拆大建,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相关县要统筹使用好中央和地方相关资金,避免面面俱到、“撒胡椒面”。另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表示将定期调度纳入支持范围的相关县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总结推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责任编辑:张泽国
审 核:董雪婷
统 筹: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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