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5-13 09:17 来源:龙头新闻
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获悉,4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受食品价格由涨转跌影响,涨幅较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
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七涨一降”,其他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类价格涨势明显,同比分别上涨13.1%和5.9%;其他同比上涨的大类按涨幅由高到低排序分别为:医疗保健类、衣着类、教育文化娱乐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价格。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类价格下降0.9%。
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四降三涨一平”,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类价格环比下降1.9%,降幅居首;衣着类价格环比下降0.7%;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环比均下降0.5%。交通通信类、教育文化娱乐类和居住类价格环比上涨,分别上涨3.7%、0.5%和0.1%。医疗保健类价格环比持平。

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涨幅由高到低排序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与内蒙古自治区并列居第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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