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有变化

发布时间: 2026-09-30 08:35  来源:龙头新闻

  29日,黑龙江省商务厅发布《关于优化实施黑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的公告。公告提出,2026年9月30日19时起,原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活动停止发放补贴资格,自主品类领券系统进入维护阶段;2026年10月1日9时起,按本公告优化后的补贴品类和标准执行。

  优化政策范围提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吸油烟机、家用灶具、净水器、智能马桶、洗碗机5类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以及智能清洁机器(扫地机、洗地机、吸尘器)、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2类产品实施购新补贴政策(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产品,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1级,且已在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补贴比例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15%,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最高补贴1500元。

  2026年9月30日19时后,电饭煲、微波炉2类产品发生的退货、换货,不再返还或重新发放补贴资格,消费者无法再次领取补贴资格。

  参与方式上,延续原参与方式不变。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完成实名认证后,进入“消费品补贴专区”“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活动”,按优化后的补贴品类目录申领补贴资格。

  黑龙江省商务厅提示,上述补贴标准和要求与国家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文件为准,黑龙江省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发布。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同步配套开展优惠活动,提升政策实效。

责任编辑:张泽国

审  核:张宇

统  筹: 张宇

监  制: 曲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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