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黑龙江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7.7%,高于全省GDP增速1.4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56.7%;全省新登记民营经济市场主体19.3万户,同比增长4.4%。上半年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分别完成2362亿元和728.4亿元,同比增长4.4%和2.5%。民营经济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和黑龙江在政策支持、职能转变、优化环境等方面做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措施50条
2016年,黑龙江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内容涉及进一步放开民营经济进入领域、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等8大方面共50条。为以民营企业为主的166家企业准入大用户直供电,与发电企业签订直接交易电量39.1亿千瓦时,测算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1亿元;推广“铁路部门物流总包”模式,通过量价互保、以价促量等措施有效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深化“放管服”改革 做服务型政府
在黑龙江省重点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已取消省级行政权力事项816项,省级权力清单调整到3030项,精简了69.9%;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323项,涉及该省的40项全部落实。
“政府部门事前审批的‘手’放松之后,事中、事后监管的‘手’要硬起来。”齐齐哈尔市政府副秘书长李韬放说,全市坚持放管结合,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转变。
权力“瘦身”使“制度性成本”大幅降低,激发了市场活力。近五年来,黑龙江共降低企业成本约685亿元。其中通过落实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累计为企业减税降费约448亿元。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黑龙江省新登记企业7.25万户,同比增长22.9%。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指出:“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努力营造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黑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今后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将不得出台。
《意见》最大限度地规范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让省内投资者与省外投资者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利益。
(综合来源:新华网、人民网、黑龙江日报)
责任编辑: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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