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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改委印发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 发布时间:2018-07-11 07:50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近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印发《黑龙江省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以下简称《任务》)的通知。

  主城区租房即可落户

  要求今年进一步放宽哈尔滨市主城区落户条件,实现在。力争到2018年底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

  中专以上毕业生、技术工人实行零门槛落户

  《任务》要求,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市举家落户,对中专以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零门槛落户。力争到2018年底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

  主城区租房即可落户

  进一步放宽哈尔滨市主城区落户条件,实现在。制定出台派出所设立社区集体户口政策,凡是本人有落户意愿但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房的均可在社区集体户口内落户。

  减少居住证审批环节缩短办证时限

  《任务》提出,指导各地减少居住证审批环节、缩短办证时限,提供更加便捷的申领服务,加快实现居住证制度覆盖城镇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2018年度居住证发证数量同比增长50%以上。

  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

  出台相应政策,使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与当地原有居民享有同等权利、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增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指导各地规范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各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住房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纳入到公租房保障范围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将免学费就读技校

  《任务》要求,推进市(地)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中国公共招聘网联网,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民工等新市民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信息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保障其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的劳动就业权利。

  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有意愿就读技工院校的适龄子女免学费就读技工院校。

  实施“求学圆梦行动”,在全省广播电视大学免成人高考的开放教育本专科中安排一定比例名额用于农民工学历继续教育,依托相关职业院校和各级广播电视大学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或技能储备培训等非学历职业能力培训。实施“技能扶贫百校行动”,

  打造哈尔滨都市圈创建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任务》强调,实施“省会城市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优化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推动基础设施联通和公共服务共享,建设五常、尚志、宾县、阿城、双城、肇东、兰西等卫星城,加快哈尔滨新区建设,打造同城效应明显、一体化程度高的哈尔滨都市圈。

  哈尔滨为中心的一小时、两小时经济圈

  完善公共交通主导的交通网络体系,建成哈佳铁路、哈牡客专,完成哈尔滨火车站改造、既有哈牡铁路电气化改造,启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努力打造以

  发挥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城市在产业选择和人才吸引上的优势,发展电力装备、航空航天、汽车、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新材料、高品质食品、生物医药等高端产业。

  推动哈尔滨新区建设,创建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佳木斯和牡丹江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区域创新示范引领高地。积极创建中国制造2025哈大齐国家级示范区。

  重点推进大庆西城公路客运综合枢纽站、佳木斯市公铁联运综合客运枢纽等综合客运枢纽,京东亚洲一号哈尔滨物流园、哈尔滨传化物流园区、牡丹江集装箱物流基地等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

责任编辑: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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