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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土地、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 周广宝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被成功铲除 发布时间:2019-03-26 16:11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3月26日讯(记者 石岩松) 今天上午,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对周广宝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涉案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5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至此,一个通过贿选手段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大肆实施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非法持有枪支犯罪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被成功铲除。

  警方将周广宝案涉案人员抓获。

  2017年10月14日,五常市民冯某某被2名不明身份的男性用木棒殴打,身体多处被打伤。经法鉴,冯某某双小腿皮肤裂伤,头部外伤,左胫骨上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属轻伤二级。案件发生后,五常市公安局立即开展侦查。

  在侦查期间,五常市又连续发生2起同类案件。2017年12月4日,市民马某某在五常镇立交桥路口被3名蒙面人持木棍殴打。经法鉴,马某某双侧髌骨、右胫骨粉碎性骨折、右股骨髁上骨折、双腓骨骨折、双小腿开放性损伤、右手软组织挫伤,属轻伤一级。2018年1月22日,五常市民李某某、耿某某夫妇二人在五常镇卫生所门口,被2名蒙面人持木棒殴打。经法鉴,2名被害人腿骨骨折,属轻伤。

  警方调查发现,三起案件被害人都曾多次举报过五常市万宝山村周广宝,举报的问题也相同,均为周广宝在担任万宝山村书记期间,将被害人土地低价变卖致其失去土地等问题。结合三起案件犯罪手段、作案凶器种类、被害人受伤部位高度相同的特征,警方决定并案侦查。

  通过细致侦查,警方查明该犯罪集团核心成员均为村“两委”成员和村干部,并存在亲属关系,其中,以五常镇武装部长周广宝为核心,以万宝村村书记陈文财、周广宝的侄子万宝村村副书记周生辉、陈文财的儿子万宝村团委书记陈腾龙、万宝村纪检委员蔡庆等人为骨干,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串通一气,采取暴力手段,用木棍、镐把攻击被害人腿部,意图阻止被害人上告,给当地百姓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恐慌。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2018年1月29日凌晨4时许,哈市警方抽调刑侦支队、巡特警支队和五常市局百余民警组成的10个抓捕组,将周生辉、史小明等10名涉案人员抓获,与此同时,深圳追捕组和天津追捕组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分别将主犯周广宝和涉案人员姜涛抓获。

  2019年3月26日,阿城区人民法院对周广宝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

  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以周广宝为组织、领导者,陈文财、陈腾龙、周广军、周生辉为积极参加者,蔡庆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通过贿选手段,让犯罪集团部分成员成为村委会的主要成员,进而把持基层村组织,后又成立以周广宝为董事长的万宝山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以基层村级组织政权为依托,将万宝山村集体土地进行非法转让,以万宝山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经济活动为掩护,非法强行收取村外来户资金,为犯罪集团及其成员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周广宝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伙同团伙成员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指使团伙成员并纠集他人持械实施故意伤害犯罪三起,致四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周广宝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犯罪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故意伤害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周广宝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依法判处其他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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