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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松花江岸线9种行为被叫停 无照码头趸船7日内自行迁移 发布时间:2019-05-20 12:10 来源:哈尔滨日报

  昨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松花江城区段江面及岸线环境综合整治有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通告》,哈市将对西起四方台大桥,东至滨北线松花江公铁两用桥,南起松花江南岸外延100米,北至松花江北岸外延100米围合区域内的陆域和水域环境进行整治。没有合法审批手续设置的码头、餐饮趸船和在堤岸上摆放的渔船,须自通告发布七日内自行迁移。对不配合整治工作甚至阻挠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还将依法依规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目前,哈市已有9座趸船自行清理迁移。

  这9种行为被叫停

  1. 擅自设置码头或者水上浮动设施;

  2. 船舶在规定的停泊区域外随意停泊;

  3. 未经许可占用河道、滩涂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4. 违规在堤坡上设置扶梯、廊桥,在堤岸上摆放废弃船舶或者其他废弃设施;

  5. 使用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航行;

  6. 未经审批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或者陆域进行经营活动;

  7. 进行露天烧烤、私搭乱建和乱摆乱放;

  8. 违反规定向沿江陆域、水域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9. 在码头、水上浮动设施外体乱贴、乱画、乱挂、乱设广告。

责任编辑: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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