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6月3日讯(记者 宋菲)今日,记者黑龙江省教育厅了解到,黑龙江省45所民办中小学校针对规范招生、收费行为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不违规招生,不擅自涨价等。同时,黑龙江省教育厅也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451-53637508。
45所民办中小学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学校所发布招生宣传广告内容和实际办学情况一致,广告内容不违反有关政策,不欺骗和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做不负责任的许诺。
不进行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不自行组织或不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退费政策,不擅自涨价、强制收费,不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学校在招生收费时,向社会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等相关内容,并在校内长期公示。
责任编辑: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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