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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黑龙江中小学生竞赛活动规范 发布时间:2019-10-13 07:11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日报讯 日前,省教育厅向各市(行署)教育局印发了《黑龙江省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包含在园幼儿)的全省性竞赛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包含幼儿园,下同)、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管理办法(试行)》对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申报条件、认定流程、日常监管等方面做了详细规范。从2020年起,将按管理办法规定,每年4月集中接受申报,经认定,同意举办竞赛活动时间段为当年公布之日(一般为6月份)至下一年的6月30日。省教育厅负责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并委托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黑龙江省教育学院)教育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承担具体受理和初核工作(电话:0451-82456062,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33号)。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制定区域内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坚持公益、自愿原则,切实加强对各类竞赛活动统筹指导、规范管理,坚决做到“零收费、零培训、零推销”,严禁将竞赛结果作为招生入学依据,科学引导中小学校合理参与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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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践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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