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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开始申报!2020年黑龙江高考最新加分政策公布! 发布时间:2019-11-08 06:54 来源:龙视新闻联播

  2020年黑龙江高考加分政策公布啦!什么样的考生高考可以加分呢?能加多少分?你符合条件吗?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高考加5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为由总参谋部统一颁发并编号的《入伍批准书》原件、《退出部队现役证》原件和当地民政部门核发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证书”。

  2、立军功、消防救援考生高考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的有效证件为退役军人考生须提交《退出部队现役证》原件,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勋)章、《立功受奖证书》原件。

  消防救援人员考生需审查的有效证件由黑龙江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

  3、烈士子女高考加20分

  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审查考生家庭户口和《烈士证明书》或《见义勇为烈士证书》原件。

  有效革命烈士证明书为: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并加盖有市(行署)级民政部门公章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因见义勇为牺牲被评定为烈士人员的子女:需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烈士证书》原件;

  🔷如因烈士牺牲注销户口后,重新换发了户口,现户口中无烈士姓名的,可由当地公安部门和烈士原所在单位同时出具证明。

  4、这些考生达到投档线可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5、在同等条件下,这些考生可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或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考生。

  🔷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6、归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高考增加5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其子女称为归侨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其在国内的子女称为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指祖籍台湾省的我省户籍考生。

  7、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10分

  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照顾录取对象申报时间:2019年11月8日开始至11月28日截止。

  考生可登陆省招生考试院查询各类照顾录取政策的范围、认定标准。我省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该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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