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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因病、因残、因学支出型贫困可纳入救助范围 发布时间:2020-09-27 18:07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9月27日讯(记者 石启立)今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支出型贫困救助是近几年黑龙江省着力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点问题。黑龙江省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的界定标准为:对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人均收入超出当地低保标准,但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这部分家庭即为支出型贫困家庭。

  什么是因病、因残、因学支出,黑龙江省在《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诂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做出了以下规定:

  因病支出是指因重病、长期生病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医疗费用报销、救助信息或凭据来进行认定。

  因残支出是指由于身体残疾产生的护理、治疗等费用,因残支出的自负部分,按照低保家庭中残疾人员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照料护理、康复辅具等费用据实来进行认定。

  因学支出是指研究生学历以下的在校学生发生且由家庭自负的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刚性支出费用。因学支出的自负部分,按照家庭在校生学费信息、住宿费信息、交通费用报销信息等来进行认定。

  对上述刚性支出扣减之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即纳入保障范围。

责任编辑:付践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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