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 > 其他

员工“碰瓷”用人单位被罚5万 专家:依法合规管理是根本防范手段 发布时间:2021-05-13 13:44 来源:黑龙江网综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劳动报酬、年休假、经济补偿等内容,涵盖传统劳动争议、新业态用工纠纷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等。

  记者留意到,康某“职业碰瓷”诉某家具厂劳动争议案入选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2018年9月3日,康某入职某家具厂。2018年12月6日,康某以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请求家具厂支付赔偿金等近14万元。家具厂主张,康某入职该工厂只有3天时间,实为“职业碰瓷”。

  经司法鉴定,康某持有的《计件工资确认书》中落款处“确认人:林某某(系家具厂负责人)”的形成时间,先于《计件工资确认书》中康某工作成果等内容。自2013年以来,康某在江西赣州、福建莆田、深圳、广州、东莞、惠州、中山、江门等地参与了近30件案件的诉讼。其中仅2018年,康某在中山地区劳动仲裁机构以及法院提起的诉讼达10件,涉及9个用人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康某存在篡改重要证据并在诉讼中进行虚假陈述的行为。而且,康某亦确实存在频繁、短暂地与不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再以各种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后通过诉讼谋取利益的情形。对于康某所提交的证据以及据此主张的诉讼请求均不予采纳,对经家具厂确认的工资数额予以确认。同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妨碍民事诉讼为由,决定对康某进行罚款5万元。

  “劳动碰瓷”在三个环节易发生,依法合规管理是根本防范手段

  对于“劳动碰瓷”,南京市律师协会劳专委委员、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旭东表示,该行为最容易发生在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三个环节,分别利用了用人单位合同管理松懈、社保缴费不规范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责任这三个常见管理薄弱环节。

  而几乎所有的“劳动碰瓷”大致都有用工时间短,伪造合同签名或故意拖延签名、利用社保缴费基数不足进行投诉等特点,令企业防不胜防。

  徐旭东介绍,这种“劳动碰瓷”已引起多地相关部门的关注,目前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法院已联合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首创“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将短期内多次投诉或诉讼的“碰瓷者”纳入“黑名单”管理。温州市瓯海区法院则建成的全国首个证人“安全屋”中通过远程虚化视频出现,变音作证,鼓励那些知晓“碰瓷者”的职工站出来指证恶意“碰瓷”的诈骗行为,将多次成功骗取二倍工资赔偿金的某“碰瓷者”处以诈骗罪。

  “从全国范围看,今年江苏高院、广东高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引发了社会关注,法院的判决弘扬了诚实信用价值观。”徐旭东表示,“碰瓷者”屡屡得手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很多企业合同订立程序不规范、社保缴费基数不足、解除合同取证欠缺等等因素,依法合规管理经营才是防范“劳动碰瓷”的根本手段。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朱军则表示,江苏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朱某将“保护性规定”异化为“渔利性规定”,此等从自身不当行为谋利的企图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他同时提醒,本案的极端例外不应被放大为常态,亦警醒用人单位不应抱有疏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无风险的侥幸心理。(综合来源:中国网 、中国新闻网、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刘海龙

审核: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举报邮箱:chinahljcn@126.com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