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 > 龙江

黑龙江三地发现密接者!一地急寻同乘电梯这两人 发布时间:2022-02-21 08:13 来源:黑龙江日报微信公众号

牡丹江发布海南省无症状感染者3名密切接触者

行动轨迹通告

  2022年2月19日,牡丹江市疾控中心接到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在牡丹江市有3名海南省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同乘)。

  3名密切接触人员均已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当日核酸检测结果均阴性。

  经流调,现将3名密接人员在牡丹江市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2月17日,17时东四条路山城火锅就餐。

  2月18日,8时-10时30分吕振江中医诊所按摩;10时左右1路公交车劝业场站上车太平路南小景福街公交站下车;10时20分解放路依婷美容院美容。

  2月19日,9时30分-10时洺尚造型理发;9时40分—11时吕振江中医诊所按摩;10时邵爱珍西医内科诊所附近水果店购物;10时30分邵爱珍西医内科诊所谈业务;10时45分正源药店谈业务;11时阳明一路乐囤优选折扣仓购物;11时30分林口福地山河屯铁锅炖就餐;12时15分佳和大药房谈业务;12时40分佳和药房附近粥铺就餐;13时佳和大药房谈业务;13时30分光华小区赵鹏诊所谈业务;17时30分三道关镇银龙村甲级卫生室(东地明街167号)谈业务。

  经流调,目前追踪判定3名密接接触者在牡丹江市次密接45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省内其他地市及省外次密接已推送协查信息。

  请牡丹江市市民比对信息,如有轨迹交集,要主动报备,执行牡丹江市疫情防控要求。如因瞒报、谎报、缓报、不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有效预防感染,降低危重症和病亡发生率。

  为了您和社会的健康安全,请积极完成新冠疫苗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牡丹江市十县(市)、区疾控中心值班电话

  东安区疾控中心 6959110

  阳明区疾控中心 6323266

  西安区疾控中心 8807120

  爱民区疾控中心 6528281

  海林市疾控中心 5713369

  宁安市疾控中心 7623312

  林口县疾控中心 3596286

  穆棱市疾控中心 3123419

  东宁市疾控中心 3623335

  绥芬河市疾控中心 3953027

宁安发布关于海南省无症状感染者两名密切接触者

行动轨迹通告

  2月19曰21时30分,宁安市疾控中心接到牡丹江市疾控中心推送告知宁安市两名居民(夫妻)为海南省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经宁安市疾控中心流调,现将该居民返回宁安市的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2年2月17日两名密切接触者(夫妻)乘私家车回到宁安农场盛荣小区家中。

  中午约11时二人步行到农场中心街附近亲戚家吃饭,约11:30分左右二人先后步行返回家中。

  2月18日,二人上午未外出,下午15时左右步行去农场小康楼附近亲戚家吃饭,约16时许二人步行返回家中。

  2月19日,二人上午未外出,下午15时许步行去农场垦一新区附近亲戚家探望约10分钟左右后二人步行返回家中。

  对追踪判定其在宁安市次密接人员,已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措施。请宁安市市民比对信息,如有轨迹交集,要主动报备,执行宁安市疫情防控要求。如因瞒报、谎报、缓报、不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有效预防感染,降低危重症和病亡发生率。为了您和社会的健康安全,请积极完成新冠疫苗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宁安市疾控中心值班电话:0453-7623312

  东关社区24小时值班电话:0453-7615008

  西关社区24小时值班电话:0453-7681421

  文庙社区24小时值班电话:0453-7655288

  乐园社区24小时值班电话:0453-7686198

  虹桥社区24小时值班电话:0453-8170030

  铁工社区24小时值班电话:0453-7611557

  东京城林业局第一社区0453-7903601

  东京城林业局第二社区0453-7903602

  东京城林业局第三社区0453-7903603

  东京城林业局第四社区0453-7903604

木兰紧急寻找与密接同乘电梯的两人

  哈尔滨木兰县发布紧急通知,密接人员郝某某于2月17日12:45至15:03在木兰县中医医院有行动轨迹。

  现紧急寻找2月17日15:03在木兰县中医医院与其同时乘坐电梯到一楼人员两名。

  上述时间地点的两名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的前提下,立即向木兰县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隐瞒行程拒不上报,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451-57083497

责任编辑:董雪婷

审核:刘海龙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举报邮箱:chinahljcn@126.com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