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 > 教育

2023年寒假期间防范校外培训风险|绥化市教育局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01-13 16:25 来源:绥化市教育局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感谢您一年来对绥化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双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得到有效减轻,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的感谢!时值寒假来临,为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妥善做好广大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风险防范,保障孩子们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我们向您温馨提示如下: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尽管您担心孩子因近期长时间上网课学习成绩可能有所影响,但人生不是短跑,教育没有速成,孩子的成人成长成才,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孩子的品行比知识重要,健康比成绩更重要,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真诚希望家长朋友保持“定力”,做好教育“合伙人”,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和体育锻炼时间,努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力、专注力、动手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

  二、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广大家长应该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上查询培训机构的真实合法性,选择证照齐全的合法培训机构,避免孩子进入“黑机构”参加培训;在培训机构现场核实培训人员资质,考察培训场所,保护儿童人身安全,对于出现体罚、猥亵、性侵儿童的行为,要坚决报警处置,防范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在选择培训机构前一定要做到“三看”:

  一看办学资质,合法的培训机构必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

  二看教师资质,从事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具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资质证明并张贴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

  三看场地安全,查看办学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培训机构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安全防范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管理规定要求。

  三、重视个人资金安全

  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学生,家长一定要在缴费时把握好“三点”:

  一是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签字盖章,不要相信口头约定,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二是要查看培训机构公示的收费标准,鼓励先培训后缴费,警惕缴费优惠陷阱,家长一次性预交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最高不超过5000元,务必抵制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超标超期缴纳费用。

  三是请家长购买课程时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将学费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纳至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索要正规票据并妥善保管缴费凭证,切勿以现金、网络转账等方式将培训费用缴入机构非资金监管账户或个人账户,以防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四、谨防隐形变异违规培训

  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经清零。寒假期间,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凡开展学科培训的机构和个人均为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的联合执法和顶格的行政处罚,对于顶风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个人,广大家长和学生应主动投诉举报。家长送孩子参加学科类培训的属于违规行为,存在培训机构和违法个人退费难、卷强跑路的极大风险。请家长和学生不要报名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做到“三自觉”:

  一是自觉抵制科技、体育、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或者以教育咨询、课后看护、托管中心、家政服务、游学、研学、冬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各种隐形变异的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

  二是自觉抵制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通过化整为零开展“一对一”“一对多”“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不把孩子送到私人家里、地下室、车库、仓库、宾馆或旅馆等存在安全风险的场所补课。

  三是自觉抵制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的行为。如果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科类培训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附后。

  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您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场合坚持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请及时进行居家健康管理。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我们携手同心、同向、同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教育生态,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最后祝全体学生寒假愉快,学休兼蓄,健康成长!预祝广大家长春节快乐,阖家幸福,生活美满!

  绥化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张宇

审核:刘海龙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举报邮箱:chinahljcn@126.com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