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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打样!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有了“新方式” 发布时间:2023-03-21 09:45 来源:黑龙江日报

  “家里兄妹较多,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继承业务,就要把大家从天南地北凑到一起,太难了。现在好了,选出遗产管理人就可以全全代理,省时又省心,不动产登记服务真是太贴心了。”近日,哈尔滨市民丁女士以遗产管理人的身份在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经开分中心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后高兴地说。

  这标志着哈市成功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服务,也是全省首个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案例。

 

市民办理不动产业务

  遗产管理人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新增的一种遗产管理制度。在民法典出台前,继承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继承业务需要全部有继承权的亲属提供个人继承相关资料,但往往由于部分继承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或因专业知识和遗产管理能力缺乏、历史资料取证困难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动产继承登记“办证难”问题,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障。

  民法典出台后,哈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结合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积极研究探索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提升非公证继承登记办理效率。目前,哈市已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登记领域,由全体继承人共同推选遗产管理人全程准备继承材料、配合登记查验,在查验通过后由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有效化解非公证继承遗产范围难界定、申请资料难核实、审查度难把握等梗阻问题,减轻了继承人的负担,减少了跑腿次数,提高了继承人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效率。

  下一步,哈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将持续简化申请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流程及相关手续,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和企业群众满意度,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再提升。(韩丽平)

责任编辑:张宇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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