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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市:凝聚法治力量 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04-27 09:52 来源:黑龙江普法

  自“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嫩江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保障乡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全力构建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助力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提升

  一是整合职能资源,强化工作衔接。整合推动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职能向乡村延伸,建立了覆盖全市14个乡(镇)、179个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并扎实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强化载体建设,实施“一所多站”。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调委会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了联兴乡少数民族法律服务工作站和临江乡移民法律服务工作站,让广大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大力推进公证、法援服务向乡村延伸。设立公证、法律援助指引站点,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老弱病残群众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积极推广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电话,将“7612348”普及到千家万户,做到24小时随时接听。开通以来,受理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四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屯活动。各乡镇司法所在辖区内各村(屯)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139个,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律师作为村(居)法律顾问,在群内为村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积极引导村民形成以法律途径反映诉求、解决争议的法律思维,让广大村民真正体会到法律服务“零距离”。

  二、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助力乡村振兴走深走实

  一是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全市共有村级法律明白人570人,179个村(社区)达到了“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轮回培训14场次,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切实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做到每名村(居)法律顾问每年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50小时。组建了“八五普法讲师团”和“民法典宣讲团”,定期开展各类“送法下乡”活动122场次,受众人数达7000余人,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援惠民生 为群众办实事”、“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等主题宣传活动10次,联合各乡镇司法所开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23次,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12次,提供法律咨询50件次,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法治化治理能力,助力乡村振兴。三是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嫩江市现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7个。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计划,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实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目前,全市各乡镇共有法治广场1个、法治宣传长廊1个、法治宣传橱窗85个。前进镇繁荣村的法治长廊内容丰富,从建村历史到法治乡村建设成果都被一一展示,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了村民法律意识提升。

  三、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

  在村(社区)和乡镇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完善,全市共设立20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村(社区)调委会179个、乡镇调委会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7个。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有机衔接的“信调联动”、“诉调联动”、“四所一庭”等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劳资关系、物业管理等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按照“五统一”标准对全市193个乡(镇)、村调委会重新进行了规范,重新推选调解员700余名,进一步构建强化了覆盖乡村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021年以来,各级调委会共化解涉农矛盾纠纷961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有力促进了乡村社会稳定。同时对全市14个乡镇340余名人民调解员轮回培训14场次,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了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责任编辑:刘海龙

审核:董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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