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项目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3月28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的决定》,11个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获得命名。碾子山区脱颖而出,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项目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成为黑龙江省唯一一家入列全省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县区。
近年来,碾子山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调解,注重整合社会调解资源,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招法,积极推进“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先后入选全省首批平安县区、七五普法优秀县区,法治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打造“山型”调解品牌,打通调解主动脉
“山顶”高层引领作用效果明显。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山城法治集中调处中心”作为“山型”的“山顶”,并纳入编制机构(全市唯一)。调处中心行使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诉前调解”于一体的平台服务功能,就地解决了一批现实发生及历史遗留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中心工作人员深入村屯开展农村三资清理调解,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参与全区土地、交通、物业、信访等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减少了信访问题和诉讼案件发生,中心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通过法治手段提高调解公信力,成功调解1000余起案件,调解金额近二千万元,起到了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缓冲垫调节器的战斗堡垒作用,获得山城百姓一致好评。“山腰”中层支撑作用收效显著。全区现有街道、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公共法律服务站(室)40个和行业性行政性人民调解组织20个做为“山型”的“山腰”。在全市首家成立挂牌了法官工作站,成为“山腰”各类调解组织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典范。近年来,各调解组织在各自领域调解家庭、邻里、医疗、旅游、山林土地、道路交通等各类纠纷2000余件,各调解组织及法律服务站、法官工作站的“山腰”中层支撑作用收效显著。“山底”基底作用发挥极致。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屯)警、法律顾问、民间“五老”力量参与化解矛盾,在全市率先实现了“一屯一辅警”全覆盖,近年来,“山底”工作人员累计入户走访二万余户次,排查矛盾纠纷300余件,解决实际问题1000余件,排查不稳定信访信息81件,引导法律援助16件。“山底”基底作用发挥极致,真正实现了政府治理、社会调解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推出“三双六字法”工作路径,全力助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碾子山区工作中注重“三双六字法”保障,全方位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走深走实。一双“会和汇”。通过召开“会”议、统一行动,“汇”集力量、同心解难,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提升调解效率。二双“制和治”。科学谋划“制”定制度,综合“治”理,减少矛盾发生。三双“程和诚”。细化“程”序、满怀“诚”心,排解纠纷,真情化解,起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架构“1+2+3”保障模式,多项工作载体有效衔接
巧妙运用“1+2+3”保障,全方位助力“山型”调解品牌和“三双六字法”路径走深走实。搭建一个服务平台。提升智能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改革”两个进程。把普法贯穿于调解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尽调。注入“领导+联动+监督”三个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奖惩分明、激发干劲,调动调解工作积极性。
治理之要,重在基层。下一步,碾子山区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法治观念,充分发挥“山型”调解依法治理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刘海龙
审核:董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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