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大庆市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有关规定,大庆市将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时至9时10分,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持续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持续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注意辨听、熟悉警报信号,闻声勿惊,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大庆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责任编辑:张佳丽
审核: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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