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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长得像南京红老头事件“四季哥”被网暴,发文澄清 发布时间: 2025-07-09 09:58 来源:极目新闻客户端

  7月8日,南京江宁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焦某某(男,38岁,外省来宁人员)假扮女性,相约与多名男性发生性行为,并偷拍视频在互联网传播。网传南京60岁大叔男扮女装及与千余人发生亲密行为信息不实。目前,焦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江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人绝不是所谓的四季哥,也不认识所谓的红老头!”7月8日,江苏宜兴一男子发布澄清声明称,他因为江苏IP、长得很像“南京红老头”事件当事人,被网友造谣抹黑,在解释反驳后,反而被人身攻击辱骂家人。他称“本人大部分时间都在宜兴,且有稳定的女朋友,每天生活三点一线,造谣的我会进行取证,最后希望大家能明辨是非!”极目新闻记者尝试私信男子,发现他已禁止评论和私信。

网传视频截图

  记者注意到,由于“南京红老头”事件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网友在网上大量传播疑似与“红老头”有关的男子照片,还有当事人照片被网友做成梗图传播。不少博主自称因长得像被认成了当事人,被网友追着评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网友在网上发布疑似淫秽视频中男子的照片,做成梗图传播,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若传播照片并伴有侮辱、诽谤等行为,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关于民事赔偿金额,法律未规定明确上限,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方式、后果、影响范围及受害人受损程度等因素确定。

  对于被误认并网暴的男子,网友构成对受害者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男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责任编辑:张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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