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8-12 08:56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日报11日讯(记者薛立伟 徐佳倩)11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梁惠玲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黑龙江省行政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收回一批行政处罚权力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制定行政备案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机关备案管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抓好行政备案管理办法落实,加强行政备案规范化、法治化、便利化建设,全面提升行政备案质效。要遵循依法合规、标准统一、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规范行政备案设定要求。要细化优化行政备案实施规范,严格按照办事指南受理备案申请,对违规增加办理环节或者备案材料、超时限办理备案、无正当理由不予备案等问题,要坚决清理纠正。要建立和完善协同机制,加强相关信息共享共用,更大力度推进行政备案易办快办。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要充分运用备案信息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会议指出,收回一批行政处罚权力,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基层减负、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权力收回工作,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结构性矛盾,让基层将工作力量集中于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主责主业。要做好权力收回衔接工作,对收回的行政处罚权力逐项明确具体承接部门,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依法依规实施继续下放的权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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