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9-16 15:07 来源:黑龙江网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二支队将对以下2处新增固定电子抓拍摄录点予以公示,主要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拔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摄录。
1、绥满高速公路458公里800米(哈尔滨至牡丹江方向)
2、绥满高速公路458公里800米(牡丹江至哈尔滨方向)
来源:黑龙江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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