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入室抢婴贩卖案”二审明日开庭 姜甲儒一家:“希望事件尽快结束,希望能给申聪提供一些帮助”

发布时间: 2026-03-23 20:28  来源:黑龙江网

  3月24日,“山东入室抢婴贩卖案”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3月23日,维度新闻采访了姜甲儒一家,姜甲儒母亲乔守芬表示,“希望事件尽快过去,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结果。”

  “希望事件尽快过去”

  乔守芬告诉维度新闻,“我现在想法非常矛盾,希望曾某孩能够说出一些线索,或许能够让其他寻亲人能够找到自己的孩子,但同时也害怕曾某孩通过这样的形式减轻他的判罚。”

  “希望事情能尽快过去,希望这是最后一次,我们能够将这件事‘翻篇’,我们也相信法院最终能够给我一个公正的结果。”乔守芬也坦言,“其实现在即便是判处他们4个人死刑,我们一家其实也还是输家,孩子的爷爷因为这个事去世了,17年的时间过去了,孩子没有母亲的陪伴,我的17年都在找孩子,这是多少金钱也换不回来的,也是他们无法弥补我们受伤的17年。”

  同时,姜甲儒哥哥告诉记者,“对于买家我们的态度是比较一致的,如果是正常渠道和方式去认养的孩子,我们说养父母是有恩情的,但是通过人口买卖,即便他们养育这个孩子多少年,这都不叫恩。我们觉得这是一切恶的开端,只要孩子是非法得来的,都是有罪的。”对于买家的责任,乔守芬表示,“我们正在走正常的程序处理这个事情。

  “我将给申聪讲一些经验”

  姜甲儒在采访中也透露,忙于“梅姨案”的申军良和申聪父子也将在24日来到庭审现场,为姜甲儒一家加油助威。

  姜甲儒表示,“我们的案子走到最后一步了,现在‘梅姨’也落网后,我也希望通过我的案件有一个好的结果,为‘梅姨案’打下一个好的前提。”

  “我和申聪哥第一时间取得了联系,我已经有了三次庭审经历了,我们聊了一下关于庭审方面的事情,我想我可以给申聪哥提供一些帮助。”姜甲儒说,“申聪哥问我说,‘如果在法庭上见到梅姨,要说什么’我想我会说,‘你想不到吧,都已经七八十岁了依旧被抓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还想着颐养天年吗?你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3月24日,维度新闻将现场报道“山东入室抢婴贩卖案”二审,持续关注此事。

  案件回顾:

  “山东入室抢婴案”是发生于2006年12月3日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王庄镇的恶性拐卖儿童案件,涉及曾某某、吕某某、王某某、袁某某四名被告人。四名被告人均有犯罪前科,其中袁某某为受害者同村邻居,案发前参与踩点并泄露姜甲儒家信息。

  2025年9月19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袁某贵拐卖儿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吕某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某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袁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乙、乔某某(被害人姜某甲的父母)诉讼请求人民币20万元。

  受害者家属对判决结果均表示不服,已就刑事部分提出抗诉申请,并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买方责任。

  2025年12月5日,该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二审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李达森 记者 贾博

责任编辑:杨卉松

审  核:刘海龙

统  筹:张宇

监  制:曲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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