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入室抢婴贩卖案”二审维持原判 姜甲儒、申聪:“让人贩子知道他们当年的恶我们现在会打回去”

发布时间: 2026-03-24 14:12  来源:黑龙江网

  “维持原判,曾小孩罪责难逃。”走出法院的姜甲儒高声喊出了判决结果。

  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曾小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吕某东、王某勇被判处无期徒刑;袁某贵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姜甲儒:“对这个结果,我们没有遗憾”

  “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走这条路了。”姜甲儒在走进法院前如此说道。结果也像他预想中的一样,二审维持原判。

  姜甲儒和其哥哥告诉记者,本次审理,曾小孩等四人并没有到场,而是采取视频方式宣布审判结果。“当曾小孩听到维持原判的时候,他还是不服气,立即站起来开始辱骂吕某东和王某勇。但是怎么也没有用了,结果已经不会再更改了。”

  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说,“其实心情依旧是很沉重的,只是说心里有一点小小的安慰。17年的骨肉分离,不是一个人贩子被判死缓或无期就能弥补的,17年的伤害是无法释怀的。这个判决能告慰去世的爷爷可以安心。”

  对于未来,乔守芬告诉记者,“我们全家都会一起好好生活下去,尽力弥补这么多年的遗憾。我也希望甲儒能够在将来的生活中平安健康、永远阳光,也希望甲儒的大哥和小弟能够对甲儒多一点包容,多多地爱。”

  姜甲儒母亲乔守芬展示判决书

  申聪来到现场见证结果

  24日上午,“梅姨案”的当事人申聪也来到现场见证了姜甲儒一家胜利的一刻。

  在法庭外,申聪和姜甲儒深深地拥抱在一起。申聪告诉记者,“我今天也带来我当年案件的审判书,就是想给姜甲儒带来一些好运,结果也特别好。两人表示:“作为被拐儿童,我们站在一起共同面对人贩子非常有意义。让人贩子知道,自己当年做过的恶、自己当年害的人,现在这些人亲自走出来‘打回去’!‘梅姨’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已经七十多岁,依旧被抓住并审判,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关于“梅姨案”的一些信息,申聪表示,前两天刚刚去往广东配合警方调查,“网上有些人说‘梅姨’是不是假的,我可以肯定地说是真的。我在23日刚刚配合警方核查了‘梅姨’活动轨迹和区域,下一步可能会跟着律师去见见‘梅姨’,当然这需要警方的下一步通知和安排。”

  杜小华、申聪等人现场声援姜甲儒

  李达森 记者 贾博 王可欣 王林曦

责任编辑:张泽国

审  核:董雪婷

统  筹:张宇

监  制:曲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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