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26 22:02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
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战略部署,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黑龙江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坚持育人为本、素养为先、应用导向、智能向善、安全可控,主动顺应人工智能发展趋势,推动智能技术与教育全要素融合、全过程贯通、全场景覆盖,统筹推进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和应用创新,加快构建人机协同、虚实结合、泛在可及的智慧教育新形态,促进规模教育与个性培养、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技术应用与人文关怀相统一,着力培育胜任智能时代的高素质人才,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动能。
到2027年,基本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体系,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常态化应用,适配各类教学场景的数字教育资源持续丰富,师生人工智能素养与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30年,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形成全民人工智能素养培育长效机制,教育教学模式、科研范式、治理模式实现系统性变革,基础支撑环境更加集约高效,创新生态体系更加开放协同,智能技术应用更加普惠、安全、高效,形成一批高价值、可推广、易复制的应用场景,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融合的“龙江范式”基本形成。
二、行动任务
(一)推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与素养提升
1.全面开展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编制《黑龙江省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与应用》课程教材,指导各地各校开好人工智能通识课程,确保每学年不少于8学时。鼓励开展人工智能跨学科教学,推动人工智能教育融入课后服务、社团活动、研学实践。坚持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以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为导向,注重启智润心,引导学生科学认识、合理利用智能技术,培育创新思维、伦理意识与实践能力。逐步扩大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规模,支持边境、农村地区学校利用国家平台开好人工智能课程。深入实施“云帮扶”和“数字支教”,促进人工智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2.推动职业教育专业智能化升级。科学设计“人工智能+”专业体系、课程体系、教学体系,提高专业设置与我省产业发展的适配性。支持职业学校在高端装备、智能农机、生物经济等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相关领域开展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建好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打造一批“人工智能+”专业(核心)课程、教学资源库、新形态教材、实习实训实践基地等。支持行业企业向职业学校开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提供高质量训练数据,强化学生适应产业变革和岗位需求的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数据局〕
3.加大智能时代高层次创新人才供给。推动人工智能成为高校公共基础课,原则上不少于2学分或32学时。支持高校建设优质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和教材,打造“短实新”的人工智能前沿创新课程和学科交叉融合课程。面向国家战略和龙江区域经济发展,支持高校对传统专业进行智能化融合与改造,建设一批具有人工智能特色的“四新”专业。布局具身智能、脑机科学与技术、群体智能、智能育种等相关学科专业,打造一批“AI+”微专业。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试点开展“学科博士+AI硕士”双学位项目,与国家人工智能学院、浦江国家实验室等开展博士生联合培养,建强人工智能学院和农业人工智能学院;支持哈尔滨工程大学建好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鼓励高校依托未来技术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等载体,开展人工智能拔尖创新和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扩大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人才供给。〔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4.推进终身教育领域的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制定终身教育领域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推进计划,围绕“人工智能+职业提升”“人工智能+康养”“人工智能+地方文化”等主题,开发职业化、技能化、适老化、生活化的融合型课程资源,依托国家及省级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将人工智能纳入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鼓励开设相关微专业课程和微证书项目。指导高校和开放大学联合相关部门,面向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开发人工智能素养与技能微课程、培训包等资源,支持学习成果存入黑龙江学分银行。优化调整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方案,支持自学考试开设人工智能相关专业。〔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5.提升广大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水平。落实教师智能素养标准,依托“高校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平台”“国培计划”“素提计划”等,分层分类培养“AI+”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组建“人工智能+教育”讲师团队,深入基层实施“送课上门”。推广应用人工智能素养测评系统及测评工具,鼓励各地各校开展规模化的教师素养测评,强化测评结果应用。持续开展“国优计划”试点工作,推动师范生培养改革,将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知识纳入课程体系。推动各地各校将人工智能素养纳入教师考核、职称评审等指标体系,将人工智能纳入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证内容,在省级教学成果奖中设立智能教育项目,办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人工智能赛道,激发人工智能创新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二)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
6.加强“人工智能+”学生学习。建设高校“数字思政”创新发展中心,研发“龙江思政”大模型。立足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研发智能学伴、AI辅导员等智能体,探索建立AI学生综合能力素质与身心健康数智成长档案,助力学生优化学习方式,提升学习质效,实现个性成长。推动智能技术在边境、乡村等地区学校的应用,帮助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教育优质均衡。推进特殊教育智能辅具落地应用,支撑特殊教育学生的监测、评估和康复训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7.创新“人工智能+”教师教学。加强智能教学系统应用,支撑教师课前备课,辅助教师开展学情分析、自动生成多模态教学资源、优化教学方案、模拟教学过程,实现人机共创备课。探索“师-生-机”协同教学模式,开发强交互虚拟仿真实验,提升沉浸式体验和个性评价反馈。辅助教师课后开展作业管理,推进作业智能批改、在线答疑与精准分层辅导。组建“AI+”教学团队,依托智能技术分析课堂组织、师生互动等教学行为,开展人工智能循证教研实践,构建适应智能时代的教师研修模式。〔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8.强化“人工智能+”科学研究。推广智能科研助手,辅助科研人员发现规律、解决复杂问题。鼓励高校立足自身优势,建设智能实验室和自主实验集群,实现实验方案自动设计、实验操作自动执行、实验数据自动分析,提高科研创新效率。鼓励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基地等开展人工智能领域创新项目,引领学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跨学科创新实践,辅助课题选题、文献调研、实验分析、成果产出等环节。推广应用高校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科交汇”智能体和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智能体,促进高校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精准智能匹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9.推动“人工智能+”教育治理。建设黑龙江省教育数据治理与科学决策服务平台,实现教育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利用国家人才供需大数据平台,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引入人工智能分析与模型推演,预警学龄人口变化,驱动教育资源调整。开发命题生成模型,加强智能监考巡查,推行“AI评卷+人工复核”。探索开展学生学习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升级省级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提升“就业超市”线上招聘服务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升视频监控覆盖范围与校际互联水平,依托人工智能精准研判风险,增强校园安全实时预警与快速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三)完善“人工智能+教育”基础环境
10.构建满足智能教育的能力基座。用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推动省内公共算力中心与高校自建边缘算力单元、行业专用算力节点高效协同、集约共享,保障“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积极争取“两新”资金,升级教育数字化基础设施。积极参与开发国家基础语料库,打造高质量大语言语料和俄罗斯主流媒体新闻等特色数据集。打通教育数据共享壁垒,动态更新数据资源目录,推动大中小学及教研机构间数据有序互联,实现与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支持建设哈尔滨工业大学“理解当代中国”教育大模型和黑龙江大学“龙眼系统”,支持省内“双一流”高校参与国家人工智能教育大模型技术攻关并推动其广泛应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
11.培育共创共享的智能应用体系。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全域全员应用,建好省级智慧教育平台。推动“高校+中小学+企业”协同育人,共同开发人工智能课程、教材及应用。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设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中试基地,加快研发软件工程学科大模型并完成中试验证,推动“AI×SE”课程体系重构,优先在省内高校落地应用。鼓励省内高校和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学习社区和开源生态建设,助力优质的教育智能应用培育。支持大中小学校面向不同教育角色、不同应用场景开发教育智能体,并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试点应用。组织省内高校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先导应用场景项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12.探索虚实融合的未来教育场景。鼓励高校打造未来课堂、未来学校、未来学习中心和未来实训中心,打通人工智能应用“最后一公里”。支持省内“双一流”高校在重点学科领域布局教学和实践能力中心,打造精品人工智能交叉课程和实践项目,支撑学科智能升级。推动高校研发数字教材,建设智慧慕课和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提升数字教育资源供给能力。鼓励学校自建或联合企业共建智慧教室、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室、机器人实验室、人工智能实验室、人工智能体验馆等沉浸式的教学空间。推动智能终端应用,通过大数据分析构建学生用户画像,为不同潜质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资源引导与发展支撑。支持高校整合教育大模型和智能体工具,打造一批主题式学习场景,推动项目式、探究式、场景式育人。〔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四)打造“人工智能+教育”发展生态
13.加强“人工智能+教育”研究创新。设立“人工智能+”教学改革专项课题,推动人工智能与认知科学、脑科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领域交叉研究。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高校联合科研院所、企业围绕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新型模型架构、大模型应用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建强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人工智能研究院。持续实施“惠教惠校惠学”计划,推动人工智能领域头部企业为各级各类学校提供“一校一案”最优方案和实惠服务。探索设立人工智能教育研究院,构建“政产学研金”智慧教育共同体,围绕“人工智能+教育”技术体系、教学模式、学习方式、平台基地、效果评估、伦理治理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性研究。建设虚拟教研室,引导高校教师跨校、跨区域开展协同教学探索实践。〔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14.做好“人工智能+教育”条件保障。构建适应人工智能发展要求的教育政策制度体系,将人工智能深度应用纳入高校增值性评价和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鼓励教育机构、企业、科研单位聚焦教育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大模型评测、数据安全等研制相关标准规范。汇聚来自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各方力量,打造新型工程技术团队,为“人工智能+教育”提供人才队伍支撑。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谋划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质数字资源和服务购买、教育领域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等项目,构建政府主导,高校、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
15.拓展“人工智能+教育”国际合作。发挥对俄合作前沿、共建“一带一路”节点、上合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等地缘优势,依托金砖国家工程组织联合会、中国—东盟工科大学联盟和中俄同类大学联盟集群等,搭建人工智能国际学术交流平台。举办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加强与各国高校、科研机构和领先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建强中国—上合组织博士生培养创新中心,打造人工智能领域“跨学科、跨国家、跨院校、跨领域”高质量博士生联合培养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学校设立海外卓越工程师学院,推动职业学校扩大“开物工坊”覆盖范围,建好黑龙江大学“1+N”中俄国际云课堂智慧学习平台,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和经验互学互鉴。推动省内高校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数字治理,提升龙江教育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6.筑牢“人工智能+教育”安全屏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增强重要数据防篡改、防泄露、防滥用防护能力。强化教育大模型安全审核与内容监管,确保生成内容健康向上。落实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安全测评标准,保障模型、数据、设施、系统等安全合规。推动软件正版化,保障人工智能应用安全、可信、可控。规范人工智能进校园的准入与管理流程,引导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教育领域健康、有序、向善发展。落实人工智能评估备案、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防范利用人工智能伪造诈骗、学术造假、应试内卷、泄露隐私等问题。〔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三、组织实施
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人工智能+教育”全过程,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导落实与条件保障。省教育厅负责统筹推进方案实施;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符合要求的“人工智能+教育”项目在项目立项、资金争取等方面给予支持;省科技厅负责加大对“人工智能+教育”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研究的支持力度;省工信厅负责协调引导省内人工智能企业、算力中心等为教育领域提供技术、算力和应用场景支撑;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教育领域网络资源调配,保障教育专网及校园网络的高效稳定运行;省数据局负责协调推动教育相关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指导教育数据治理与安全合规应用。各地各校要将“人工智能+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试点示范。成立全省“人工智能+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各地各校提供高水平咨询与专业指导。建立“人工智能+教育”健康发展专项意见库,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者提供体系化的知识储备、风险评估与路径建议。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管理干部的人工智能领导力。建立试点培育、案例遴选、场景共享等工作机制,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活动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
责任编辑:赵丹
审 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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