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因合租室友电动车锂电池爆燃致全身90%烧伤案”二审今日开庭 请求改判将杜均浩责任比例由15%下调至3%

发布时间: 2026-11-05 11:38  来源:黑龙江网

  11月5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武汉大学生因合租室友电动车锂电池爆燃致全身90%烧伤”案民事二审开庭审理。

  开庭当日上午,受害人杜均浩的父亲杜保兵进入法庭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情绪激动落泪。他表示,等待二审开庭的过程漫长又煎熬,全家最朴素的诉求,就是希望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审理,尽快落实赔偿款项,支撑孩子持续开展后续治疗。

  维度新闻记者现场注意到,一审民事审理阶段未曾出庭、仅委托律师参与诉讼的,杜均浩合租室友李某骏的母亲本次来到法院参与庭审。面对媒体的简短提问,对方并未作答,径直进入法庭。

  据一审判决书载明,事故发生于2024年7月9日。受害人杜均浩与同学李某骏共同租住于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一处已纳入拆迁征收范围的自建房315室。李某骏将租赁得来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回房间内充电,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杜均浩体表超90%面积三度烧伤。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起火原因确认为锂电池充电过程热失控起火,排除电气线路故障等其他起火诱因。

  一审法院审理认定,李某骏明知锂电池禁止在室内充电,多次将电池带入房间充电,承担51%主要责任;杜均浩被认定为案涉房屋次承租人,知晓李某骏多次室内充电行为,仅口头提醒、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自行承担15%责任。判令另外8方分别承担不等比例责任合计赔付杜均浩253万余元;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风景区管委会)一审认定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开庭前,受害方的代理律师,北京京大(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颜双进向维度新闻记者介绍了的两项核心诉讼主张。其一,请求二审法院将杜均浩的责任比例下调至3%。颜双进认为,杜均浩与李某骏是经过原房东知情认可的共同合租室友,并非二房东;普通合租室友没有强制没收电池、驱赶同住人的权力,一审判决15%的责任比例过重。

  其二,请求改判一审无责的风景区管委会承担18%赔偿责任。颜双进认为,风景区管委会作为征收主体,案涉房屋征收后收归国有;拆迁项目停工之后,仅下发书面安全文件,没有落实断水断电、围挡管控等实际措施,造成征收房屋被层层违规出租,埋下事故隐患,不能以拆迁事务已经委托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先锋社区居民委员会实施,便完全免除自身民事责任。

  此外,颜双进也表达了对于判决后续执行风险的现实顾虑。据其介绍,李某骏对应的51%赔偿属于个人债务,其现阶段正在服刑,没有收入来源,该部分赔偿存在很大执行不能的风险。上诉方希望二审改判,调高具备赔付能力主体的责任占比,保障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实际到位,但该主张能否得到支持,需由二审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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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均浩父亲杜保兵

  据杜均浩父亲杜保兵介绍,事故发生至今,杜均浩已经历二十余次全麻手术,近期他刚刚完成嘴部疤痕切除的手术,嘴部开合度由原先的四分之一恢复至二分之一,后续仍需开展二次手术。另外,由于其全身绝大多数皮肤均为植皮疤痕,丧失排汗功能,反复出现严重毛囊炎。据医生评估,杜均浩后续治疗开销仍需要百万元级别。

  如今,杜均浩累计医疗开销已达300余万元,资金主要来自网络平台社会捐款、学校募捐以及家庭举债。两年多时间,杜均浩的母亲全程贴身陪护无法外出务工,杜保兵只能依靠零散日结零工补贴家用。

  “这场事故对我们全家而言就是一场灭顶之灾,二审的判决我们可以等,但孩子的身体等不了,治疗费用也等不了,所以只能说希望能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吧。”杜保兵说。(维度新闻记者 王可欣 王林曦)

责任编辑:张泽国

审  核:张宇

统  筹:张宇

监  制:曲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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