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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玉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为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19-12-04 09:41 来源:黑龙江日报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为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贾玉梅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黑龙江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直则有功。顺应新时代新形势新实践要求,宪法与时俱进,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国家根本法,明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作为开辟新时代“中国之治”的重大现实要求,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宪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用宪法凝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坚定不移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推动宪法精神在黑龙江落地生根。

  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贯穿法治建设始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全面依法治省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贯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过程。当前,全省正在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稳促调惠防保”工作,加快建设“六个强省”,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矛盾风险挑战日益复杂,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的思想和“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黑龙江自贸试验区等重点领域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要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坚持社会公平正义,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围绕社会治理现代化,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重点聚焦到各级领导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是推动全面依法治省的主力军,也是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党内法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方面的职责定位,把能不能遵守宪法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清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所肩负的重要责任和使命,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自觉在宪法法律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要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党委政府会前学法形成常态,通过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引领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

  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这是党中央对普法工作赋予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列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为契机,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同“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工作进行普法,持续开展全省“中国宪法边疆行”暨边关普法活动。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起来,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各环节,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开展以案释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以法治保障德治,以德治促进法治。积极培育推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普法与文化旅游等各项工作有机融合,打造富有黑龙江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同法治社会建设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努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责任编辑:陈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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