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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抵大庆人员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发布时间:2022-11-23 09:00 来源:微大庆

  2022年11月22日,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查处一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郝某君、王某兵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2年11月19日,省外疫情风险地区人员郝某君、王某兵自驾车到大庆市后,居家隔离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外出、会客。

  郝某君、王某兵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并导致接触人员感染,造成严重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郝某君、王某兵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立案侦查,并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公安机关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外抵返庆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应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和工作单位报备;入庆后,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严格履行个人承诺;居家隔离期间不外出、不会客。

  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参加核酸检测,避免与风险地区抵返庆人员接触;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旅居史的,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规范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公安机关正告存有侥幸心理人员,勿触碰法律底线,以身试法,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鼓励广大市民向公安机关提供各类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责任编辑:刘海龙

审核:董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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