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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发布第149号通告 发布时间:2022-11-30 08:26 来源:七台河发布

七台河市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一百四十九号)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尽量减少疫情对市民生产生活的影响,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以下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22年11月30日0时起至2022年12月2日24时止,继续停止市域内公交车、出租车、农村班线客车运营,同时倡导私家车非必要不上路。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尽量减少出行,确需外出时,请一定做好自身防护措施。

  二、2022年11月30日0时起至2022年12月2日24时止,除供应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超市、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商铺、摊床、餐饮、宾馆、洗浴、美容美发、电影院、网吧、健身房等各类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早市暂停开放。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规定,禁止哄抬物价,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三、各类学校暂时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暂时停课。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个体诊所暂停营业。监所、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高校实行全封闭管理。

  四、各类企业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落实落细“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处置预案,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排查,严格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

  五、市级及三区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倡导网上办公、居家办公。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培训、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暂停集市、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六、广大市民要按照辖区指定的时间、地点积极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相关部门将赋黄码管理。同时,进一步严格扫码查验相关措施,发现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无人查验,出入人员不扫码或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等问题的,相关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七、设立12345服务热线电话,对群众就医等急难诉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举报,提供24小时咨询受理服务。

  八、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临时性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本通告发布实施后,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相应防控措施。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

审核:董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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