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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10项活动贯穿全年 多维度释放龙江消费活力 发布时间:2023-03-02 20:35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3月2日讯(记者 徐楠)在今日举办的《关于推动夜经济发展进一步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省商务厅副厅长邢颖娜就推动夜经济发展的意义,黑龙江在促进消费方面出台了哪些重要举措方面,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商务厅副厅长邢颖娜

  “大力发展夜经济是释放我省消费活力、激发消费潜力的着力点之一,促进夜经济发展,一是有助于拉动消费回暖,丰富消费场景。二是可以成为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阵地。三是有利于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让城市有更多烟火气。”邢颖娜表示,为了全方位、多维度的推动我省消费进一步增长,按照“政府指导、部门联动、企业承办、群众受益”的原则,以“春惠生活、夏慧消费、秋荟优品、冬汇龙江”为特色主题,把促消费活动贯穿全年,省商务厅将组织开展10项促消费活动,推动全省消费市场平稳发展。

  一是打造消费亮点。推动“龙江好物”品质消费;进一步扩大汽车、家电、家居等传统消费;围绕各地特色消费,打造一市一亮点;努力培育新字号,壮大老字号,有效引导消费,促进传统消费升级,推动新型消费提质扩容。

  二是挖掘消费潜力。统筹组织省内各市地和重点商贸企业,积极谋划开展促消费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扩大政府消费券的支持方式和力度,力争全年发放政府消费券6亿元,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三是形成消费合力。发挥政策促进消费作用,充分释放买方潜力。坚持政府、企业和互联网金融行业同频发力促进消费,切实发挥组合拳优势,放大政策和资金的杠杆作用,助力我省消费回补和消费潜力的进一步释放。

  四是培育消费供给。为推进新业态发展,对电商企业地产品网络零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增幅达到10%以上且在省内入统纳税的,按新增网络零售额2%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加大限上企业培育,对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以此促进我省消费供给提质升级。

责任编辑:戴瑞函

审核:董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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