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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集中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3-05-15 18:09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5月15日讯(郝树行 记者 石岩松)随着天气转暖,路面上电动车、摩托车大幅增加,近期,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聚焦电动车摩托车逆行、闯红灯、乱穿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坚持重点打击、长效治理等有效手段,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5月15日,查处电动车、摩托车违法520余件。

  逆行、不戴头盔  外卖员被处罚

  15日上午,交警南岗大队在辖区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违法整治行动。10时许,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快递员骑行电动车在文教街逆向行驶,旁边行车道上的车流飞驰而过,情况十分危险。交警见状及时进行制止,并向驾驶人指出逆向行驶违法行为的事故隐患后,还详细讲解了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并现场指导快递员如何正确佩戴才能保证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最终,外卖员被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随后,交警又在现场及时纠正了数台电动车、摩托车在停止线外等待信号灯的交通违法,并向驾驶人讲明该违法不仅影响行人、机动车的顺利通行,还会因为车辆的视觉盲区而诱发交通事故的危害。

  小电动负重前行 交警及时制止

  10时30分许,执勤交警发现了一辆二轮电动车,拉着货物在路上行驶,货物长度已经接近3米,多件货物叠加在一起,看样子应该还特别重,驾驶人根本无法正常坐在座位上骑行。考虑到电动车驾驶人以及路上其他行人的安全,交警果断将其拦下。经了解,驾驶人是给附近商铺送货的,货物又大又沉,绑在车上后,电动车就连正常的转弯都十分不便。交警告诉驾驶人,他这样拉货很不安全,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根本来不及应对,工作赚钱也一定要注意安全才行,以后千万不能再这么干了,至于这次的货,交警建议他在推行过街后找其他车辆拉走。

  不走非机动车道 电动车“超近路”被取缔

  11时许,交警南岗大队民警在宣化街与文昌街路口,先后取缔了两台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告知驾驶人要时时谨记骑行时要佩戴头盔,注意保护自己的交通安全。期间,一名骑行电动车的外卖员,为了较快通过路口,无视路口的非机动车道,从文昌街斜穿路口驶入文教街,驾驶人随即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并依法对其进行50元罚款的处罚。交警表示,为确保广大骑行人的交通安全,交警部门在路口内侧施划近300米绿色非机动车道,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通行轨迹,而部分驾驶人为了“抢时间”, “超近路” 斜穿路口,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争道抢行,存在巨大的交通隐患,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应主动自觉养成文明守法的骑行习惯,自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1、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

  2、非机动车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50元。

  3、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50元。

  4、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罚款50元。

  5、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100元,记1分。

  6、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

责任编辑:王林曦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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