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赋能青年学生成长 法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发布时间: 2025-08-06 20:23  来源: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7月中下旬,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赴牡丹江市,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民族团结精神为主线,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基层调研、红色教育等方面开展为期五天的社会实践活动。

  精心部署聚合力  坚实保障促前行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始终将社会实践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高度重视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着力强化组织保障,推进实践活动高质量开展。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团委面试等环节,精心组建了“夏阳普法照乡途 各族携手绘宏图”本科生实践团和“律行牡丹江 法助基层行”研究生实践团。有序开展行前集训,召开实践准备会、安全培训会,并举行出征仪式,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董捷在出征仪式上讲授思政课,引导青年学生将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切实将所学知识转化为服务社会的本领,在社会实践中了解国情民情、增长知识才干、激发挺膺担当。

  法润乡土安民心  青年普法筑和谐

  实践团与牡丹江市西安区司法局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牡丹江市西安区海南朝鲜族乡中兴村联合开展“公法伴游·四季无忧”主题宣传活动,实践团成员和司法局工作人员针对合同纠纷、劳动用工、涉旅投诉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现实问题向村民、游客和旅游经营者进行详细讲解和答疑解惑。在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道庆旺社区开设“防诈反诈+权益保护”小课堂,实践团成员通过案例讲解《民法典》继承编等法律,并围绕防诈反诈、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讲解法律法规并分析具体案例。实践团还联合穆棱市司法局在孤榆树村共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乡村”志愿服务活动,实践团成员与村民“面对面”进行调解和访谈,并现场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

  矛盾化解察实践  枫桥新义入心怀

  实践团队走进人民调解中心与仲裁委员会,深入观察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实际运作,重点学习“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实践应用。在人民调解中心,实践团首先通过工作纪实资料与调解员访谈系统了解了“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核心内涵及其在本地的落地实施。实践团队还参与了模拟调解,在调解员指导下,切实体会“枫桥经验”中群众路线与法治思维相结合的实践智慧。在仲裁委,实践团了解到专业化纠纷解决机制与“枫桥经验”的互补协作,对于基层调解难以化解的复杂经济纠纷或专业性较强的争议,仲裁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与人民调解形成有效衔接,共同构建起“调解在前、仲裁断后”的多元纠纷解决链条,这正是对“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矛盾”理念的延伸拓展,既保障了纠纷解决的专业性与权威性,又为群众提供了更多高效便捷的选择。

  赤心共筑团结路  艺韵乡途映夏阳

  实践团深入牡丹江八达村与孤榆树村传承东北抗联精神,凝聚奋进力量。在八达村,实践团通过实地探访抗日前沿遗址、研读地方史料、与村民面对面交流等方式,系统学习“党建带群建”乡村振兴模式与经济联合体的乡村振兴新路径。在孤榆树村抗联密营教育基地,实践团成员透过地名变迁与建筑遗存探寻历史脉络,驻足故居院落步入抗联展馆。这堂“行走的思政课”使实践团成员对革命先辈赤诚爱国与坚毅风骨的敬佩之情愈加强烈,也使理想信念更加坚定。

  实践团还在孤榆树村为村民和游客带来了一场文艺汇演,以舞蹈、相声、歌曲、手语操、朗诵等为形式,紧扣法治乡村与民族团结主题,让观众们在青春活力中感受法治温度与团结力量。

  切身感受法律实务 实地增长专业认识

  实践团走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牡丹江市公安局警察博物馆以及黑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在实践中深化专业认知、增强法治信仰。期间,实践团与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座谈交流,双方就完善校检合作机制、创新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并宣传推介了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法律援助项目,号召青年学子投身基层法治实践。座谈会上,实践团成员还了解到牡丹江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检察院公务员招录情况等。这既是一次社会实践,更是一场专业导论,有利于学生们了解不同法律职业,激励学生们既要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又要在实践中不畏艰难、不断探索。

  下一步,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将有序开展本次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与评选工作,培育青年学生主动投身实践和服务基层的良好风尚,引导法学学子将课堂所学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学院将以此为契机,推动实践育人纵深发展,持续深耕龙江法治沃土,擦亮“五进五建”普法宣传实践项目品牌,推动实现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

责任编辑:王忠岩

审  核:刘海龙

统  筹:张宇

监  制:曲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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