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9-19 14:59 来源:黑龙江网
9月19日上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山东入室抢婴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维度新闻从山东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四名被告人被判处一人死缓、两人无期徒刑、一人有期徒刑十五年。
19日清晨,山东泰安下起小雨,在前往法庭的路上,姜甲儒母亲告诉记者:“无论是下雨下雪还是下冰雹,我们一家都要一路前行。”
19日10时,记者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吕某东、王某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袁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乙、乔某某(被害人姜某甲的父母)诉讼请求人民币20万元。
庭审结束后,姜甲儒母亲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人贩子态度极其嚣张,曾某孩对判决结果不服,一直瞪着我们,并且辱骂我们和李律师,甚至还辱骂法官和在场所有人。曾某孩还骂另外三名被告人,为什么把罪都赖到他身上。”
姜甲儒哥哥称,他当时听到人贩子辱骂他们的时候,直接就怼了回去。姜甲儒也表示,“我当时万万没想到,他会辱骂我们,我就一直看着曾某孩。我觉得他不是对判决生气,而是一种害怕,他在破防,他无能为力不知道怎么表达情绪,只有通过辱骂这种低级的手段来表达。”
维度新闻了解到,四名被告人中有两名拒不认罪,其中包括姜甲儒奶奶的同村邻居袁某贵,另有两名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
李达森 记者 贾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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