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主要江河陆续进入流凌期 黑龙江省海事局发布多重水上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 2025-10-30 19:33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讯(实习记者 王芊力 记者 贾博 摄影 石启立)10月30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当前,黑龙江省已进入秋冬季节交替关键期,省内黑龙江干流、松花江、乌苏里江等主要江河陆续进入流凌期,黑龙江海事局向社会各界发布水上交通安全提示。

  黑龙江海事局副局长荆浩博介绍,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10月末至11月中旬,全省平均温度接近常年,较2023年高1-1.5摄氏度,较2024年低1-1.5摄氏度,结合近五年我省大江大河实际流冰时间预估,今年主要江河流冰日期接近常年,10月末至11月末,黑龙江干流、嫩江干流、乌苏里江干流、松花江干流将陆续流冰,其中,预计黑龙江中游黑河至萝北为11月3日至6日、同江至抚远为11月11日至13日,嫩江齐齐哈尔至泰来为11月15日至20日,乌苏里江虎林至饶河为11月16日至20日,松花江汤原至同江为11月18日至20日、肇源至依兰为11月19日至22日。预计11月26日,黑龙江省内全部干流彻底封冻。

  秋季流凌是江河由明水期向冰封期过渡的特殊阶段,因气温骤降导致水体快速凝结,形成大小不一的冰凌伴水流动,俗称“跑冰排”。冰凌形态复杂多变,初期以薄冰碎片为主,后期随气温降低逐渐形成厚冰板块,水文条件波动大,流凌过程中因冰凌卡塞水位易出现“雍水”现象,狭窄弯道处易发生冰凌堆积。

  荆浩博提示,“结合以往经验,流凌期对水上交通安全构成多重威胁:其一,冰凌冲击易致船舶受损,潜浮状态的大型冰块冲击力强,可能造成船体破损、舵机失灵,甚至引发船舶沉没险情;其二,影响船舶操纵性能,冰凌附着船体导致吃水增加、航行阻力增大,船舶转向避让难度显著提升。”

  水上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需要社会各界协同共治。在此,黑龙江海事局向社会各界发布水上交通安全提示:

  一、各有船单位、个体船主要提早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防抗冰凌的各项准备工作。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拨打水上遇险报警电话:12395。

  二、广大船员,要加强流凌期船舶值班值守,根据冰情、水位发展变化,及时加强船舶系固、绑扎,对海事部门重点提醒的易受冰排影响的高风险船舶、设施要加强巡查和看护。

  三、涉水工程的建设及管理单位要建立并完善流凌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条件的,应协调或准备应急船舶,储备充足救助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可用。

  四、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流凌期江冰尚未固化,承重力极不稳定,广大市民及沿岸群众切勿在江面行走、垂钓、作业。远离船舶停泊区、航道转弯处等危险区域,避免因冰凌飞溅、船舶失控等造成意外伤害。

责任编辑:张泽国

审  核:董雪婷

统  筹:张宇

监  制:曲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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