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3-19 19:51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3月19日讯(记者 韩俏)今日,黑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6年5 月1 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重介绍,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新时代党引导动员人民群众贡献智慧力量、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奋斗目标的生动实践。多年来,志愿服务精神滋养着一代代龙江儿女,龙江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如燎原星火,在龙江大地上熠熠生辉。在第九届亚冬会上,黑龙江省广大志愿者以实际行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彰显了龙江志愿风采。新时代新征程对志愿服务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23年机构改革,组建社会工作部,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此次修订这部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适应改革需要、回应实践需求的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志愿服务条例修订工作严格遵循上位法规定,立足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实际,通过系统完善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明确志愿服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志愿服务组织中设立党的组织并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适应机构改革要求,规定志愿服务主管部门职责,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履职尽责、联动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是汇聚社会共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明确每年3月5日所在周为本省志愿服务周,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明确鼓励开展志愿服务的主要领域,重点引导志愿服务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国家发展战略、百姓民生、社会治理、文明风尚等方面开展。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三是明确主体权责,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细化志愿者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以及履行的职责。通过完善志愿者注册、宣誓等制度,提升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四是强化支持保障,优化激励措施。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经费保障、政府购买服务、表彰奖励、激励嘉许、保险保障等支持措施,形成多层次激励保障体系。鼓励社区完善志愿服务回馈制度。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鼓励对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志愿者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五是设定监管机制,规范志愿服务行为。增设“监督管理”一章,规定建立志愿服务信息统计发布、财产监管、投诉举报等制度,健全全方位监管体系。同时,设定禁止性义务,如不得私分、挪用或者侵占志愿服务资金、物资,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等,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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